近年来,锡林浩特市司法局全方位打造矛盾纠纷化解“四大体系”,积极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土化发展,推动大量矛盾纠纷通过非诉方式快速化解。
完善组织网络
织密矛盾化解“网络体系”
积极推进市、街道(苏木)、社区(嘎查)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依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搭建“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建立起各项职能有机衔接、相互配合、高效运行的矛盾纠纷调处平台。依托基层司法所,打造人民调解工作室17个。先后成立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物业拆迁、道路交通等6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今年,联合税务局成立了全盟首家涉税调解工作室,联合妇联成立2个婚姻调解室,截至目前,共新增人民调解组织25个,新增人民调解员158人。当前全市共建立130个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533人。
加强队伍建设
打造矛盾化解“人才体系”
依法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聘请政法系统退休人员、经验丰富专职调解员,吸纳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相关行业、领域的专业人员加入调解组织,邀请金牌调解员等专业人员进行调解经验、案例分享、法律法规授课。截止目前,组织全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1期,各苏木镇场街道组织本级人民调解业务培训4次。
提高个案补贴
健全矛盾化解“管理体系”
对人民调解案件进行补贴标准予以调整,根据调解案件的难易程度和卷宗规范程度,适时提高“以案定补”标准,实行“一案一档一补助(奖励)”制度,按时兑现人民调解员的案件补贴,成立人民调解案件评审委员会,对符合发放调解补贴的案件进行集中评审,充分运用抽查调查、跟踪回访、集中讨论等方式,严把案件真实性、分类准确性、案卷规范性的关口,提升案件补贴发放管理工作规范性。今年1-8月,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8次,调处矛盾纠纷2309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1.2亿元。
建立联合机制
构建矛盾化解“协作体系”
落实动态排查研判机制,以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依托,围绕重点时间节点,组织人民调解员常态化、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能化解的立即化解,不能化解的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力争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积极推进“四所一庭”矛盾调解机制建设,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三调联动”工作格局,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能力。建立跟踪回访报告机制,对已经办理、化解完毕的矛盾纠纷,采取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回访,倾听群众意见建议,主动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形成分析研判报告,切实推进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