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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理交警收集编辑:大理交警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
但有些驾驶人不吸取教训
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
时隔2年
男子酒后驾车再次被交警查获
3月12日当晚,云南宾川。交警在县城区开展酒醉驾集中整治行动时,查到一男子酒驾,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查检身份信息时,发现该驾驶人张某某驾驶证于2020年10月醉酒驾驶,驾驶证被吊销,此次属于二次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张某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以上两项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8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管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吊销驾驶证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前的酒驾违法信息也不会消除。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训,请引以为戒,切实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杜绝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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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丨 丁曼娇 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