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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制报收集编辑:新疆法制报
“检察官您好,我前期反馈的小区电线私搭乱接、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已经整改好了,我们很放心!对此,我代表小区居民感谢检察官的努力工作。”8月22日,叶城居民阿女士给叶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梁心辉打来电话高兴地说。
日前,叶城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城区某小区存在居民私自接电带来巨大安全隐患问题线索。检察官迅速实地调查走访,发现该小区电线“老、乱”问题严重,电线纵横交错杂乱无章,有的蜘蛛网式电线老旧破损,个别居民还私自接电,极易引发漏电、触电、火灾等安全事故,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 据此,叶城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并多次与被建议单位协调联系,责令限期整改,做到跟踪监督、督促整改,促使有关行政机关紧锣密鼓整改落实。
该院还以本案成功办理为契机,采取明查暗访、受理举报、调查核实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通过诉前建议方式,以“我管”促“都管”,督促有关行政单位对县城5个小区用电、用气开展全方位检查整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了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下一步,叶城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切实担负起公共利益“守护人”的职责,用心用情用力,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
通讯员 周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