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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菏泽日报收集编辑:菏泽日报
3月12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情况。
政府工作报告对优化消费环境作出部署,提出实施“放心消费行动”活动。山东把优化消费环境作为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广泛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不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全力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山东打算如何深化这项创建活动,打造“放心消费在山东”的金字招牌?下一步,山东将从四个方面发力。
一是在扩面提质上持续发力。广泛引导相关经营主体参与放心消费创建,逐步实现商品服务全覆盖、线下线上全覆盖、生产流通全覆盖、城市农村全覆盖。积极培育、严格认定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引领带动整体创建水平提升。加强“放心消费在山东”与“好品山东”品牌建设的融合。
二是在监管规范上持续发力。聚焦社会普遍关注、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问题,发挥好部门职能作用,落实经营主体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加大专项整治、行政处罚、社会曝光等力度,强化监管执法,规范经营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消费侵权行为。
三是在创新引领上持续发力。系统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构建消费市场新型监管体系。综合运用标准引领、诚信计量、质量强省、食品安全、缺陷消费品召回、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整治等职能,大力推广先行赔付、诉调对接、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等创新做法。
四是在部门协同上持续发力。牢固树立消费环境建设“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进放心消费环境共建、共享。
来源:山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