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光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育青主持召开新任命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围绕“什么是人大”“什么是政府”“人大与政府的关系”“政府组成人员的权力从何而来”“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哪些权力”“如何加强政府与人大代表联系”“如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等话题,结合相关案例,同与会新任命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交流。
会议指出,人大与政府虽然职责不同、分工不同,但目标都是贯彻党的领导,反映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既是党中央的要求,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区政府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保障。
会议强调,站在新起点,全体代表、全区人民对新一届政府寄予厚望。新任命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新的征途上,要牢牢把握区第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的“纵深推进区委‘1+2+3+4’工作体系,锚定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奋斗目标,加快建设原始创新策源地、科研经济先行地、创新人才集聚地”要求,以新作为、新形象、新业绩为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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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从六方面发力做好相关部门联系人大代表工作
发挥代表纽带作用 畅通民意反映渠道
近日,光明区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建立区“一府一委两院”相关部门联系人大代表工作机制的通知》,就国家机关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明确了主要内容和方式,从六个方面对“一府一委两院”相关部门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的意见和建议。人大代表在审议列入人代会、常委会会议议程的议案和报告时,区“一府一委两院”相关部门应当派人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回答人大代表的询问。
二是充分保障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权。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寄送、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本部门工作情况,提供信息资料,保证人大代表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三是建立落实人大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制度。区“一府一委两院”相关部门在出台重大决策前,应当邀请相关领域的人大代表参加论证会、听证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四是认真配合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的调研、视察和代表小组活动。对人大代表在上述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当认真研究办理,按照规定及时向人大代表反馈。
五是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一把手”负责制。要进一步完善办理程序,创新办理方法,注重办理实效,切实提高问题解决率。在办理过程中,应当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沟通,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要对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汇总分析,查找共性问题,在工作中切实纠正。
六是认真做好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工作。人大代表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调研时,提出约见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被约见的国家机关负责人应当根据代表提出约见的内容做好相关准备,按时参加约见活动,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将处理情况书面答复提出约见的人大代表,并将处理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光明新闻全媒体记者 熊丹丹
编辑 陈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