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遂宁新闻网收集编辑:遂宁新闻网
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 号)文件精神,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有效防范校外培训风险,确保寒假期间您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就有关事宜温馨提示如下。
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要理性看待,谨慎选择。确需培训,应查看培训机构是否持有有效期内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培训时一定要与培训机构签定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不听信培训机构口头承诺。
学科类培训不得在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开展培训活动(含线下和线上)。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开设学科类培训相关内容。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不得晚于21:00。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坚持公益属性,实行明码标价和信息公开。
家长一定要通过彩虹钥匙在“四川教培管理系统”中购买课程,实行一课一消,通过此渠道缴费才能有效保障您的资金安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总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附件:船山区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遂宁市船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1月5日
船山区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