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会区发布
巡察公告
巡 察 公 告
根据区委部署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2月16日,区委派出2个巡察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区卫健委、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中心,长青乡卫生院、钓鱼台街道平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协机关、区工商联、区住建交通局、区人防办、区商务外事局。
二、巡察监督重点
本轮巡察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对照党规党纪,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重点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市委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对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履行巡察整改责任的监督;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进驻信息及受理举报方式
各巡察组进驻信息如下:
区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区卫健委、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中心、长青乡卫生院、钓鱼台街道平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单位。
举报受理电话:18155298587;网上举报邮箱:1164386436@qq.com;来信举报地址:蚌埠市禹会区迎河路708号喜迎门社区三楼(禹会区纪检监察第二协作区)。
区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协机关、区工商联、区住建交通局、区人防办、区商务外事局6家单位。
举报受理电话:17760843700;网上举报邮箱:17760843700@189.cn;来信举报地址:蚌埠市禹会区大庆街道理想城小区2栋商业101(禹会区纪检监察第一协作区)。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10日。
巡察期间,主要受理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蚌埠市禹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16日
(来源: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周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