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3年就业见习报名、对接(招聘)工作的
公 告
为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增强实际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就业见习报名、对接(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人员范围、条件
具有石楼县户籍或常住石楼县的离校两年内(2022、2023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符合“建档立卡”、“低保”、“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未就业青年。(各类见习人员均须未参加过就业见习计划)
二、见习期限及待遇保障
1.见习期限: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2.见习期间的生活补贴: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标准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由见习单位负担40%,财政负担60%,财政负担部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3.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交纳:见习期间见习单位需按规定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社部门按照规定给予保费补贴。
三、见习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四、对接(招聘)安排
(一)见习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上午8时至25日下午6时;
2.报名地点: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就业服务窗口。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主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4)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就业创业证显示为求职状态);未办理就业创业证的请到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窗口办理;
(5)符合“建档立卡”、“低保”、“零就业”、“移民搬迁”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未就业青年还应出具相关证明。
4.报名人员需自行下载《石楼县未就业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并打印二份。
(二)资格审查:报名需本人带相关证件,由县人社部门依据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等进行资格审查。
(三)召开对接招聘会
1.对接招聘会时间:2023年7月27日上午8时至12时。地点: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后院石楼县人力资源市场;
2.对接招聘会内容:组织见习单位和见习报名人员进行接洽,现场招聘,双向选择,签订协议后上岗。
联系人:郑小龙,联系电话:13753819038
石楼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