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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检察官收集编辑:中国检察官
3月1日,《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施行首日,同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会同常州海事局、新北区住建局、“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在常州市新北区录安洲长江码头开展了“携手筑牢生态屏障 共谱绿色发展新篇”主题普法活动,共同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活动中,检察官与海事局、住建局执法人员登上靠港船舶,面向船长、轮机长、船员等从业人员,围绕《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的最新规定进行讲解,并现场指导、释明防污染设备规范化操作的最新要求。多家媒体现场报道。
来源:常州高新检察
编辑:王济荣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