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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宁晚报收集编辑:济宁晚报
4月28日,记者从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5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实施以来,全市信访系统大力推进《条例》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今年3月30日,我市制定印发《“〈信访工作条例〉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深化学习培训、持续宣传宣讲、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工作格局、加强责任落实、开展专项检查六项重点工作,将5月份确定为“《条例》实施一周年集中宣传月”,采取线下宣讲与线上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向广大干部群众普及信访法规知识。同时,我市统筹推进《条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注重社会氛围营造,我市充分发挥各级信访接待场所、广场、社区、沿街道路、电视台、报纸等传统宣传阵地,拓宽用好公众号、微博、网站等新媒体,采取专题报道、刊发文章、滚动字幕等多种方式宣传。
建章立制完善制度流程,根据《条例》要求,梳理修订信访工作制度文件,制定下发了《济宁市领导干部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方案》《市域内“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双交双扣分”的通知》等16项制度和措施,整合印发了《济宁市信访局2023年政策工具包》,全面规范信访工作流程,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我市将以“《信访工作条例》落实年”活动为契机,聚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推进《条例》普法宣传制度化、常态化,打造更高水平的“法治信访”,推动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群众诉求依法理性表达、合法权益依法有效保护。
本报记者 李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