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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新疆日报讯 近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对第二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显示,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拟将19个城市确定为试点城市,其中新疆(含兵团)有4地,分别是乌鲁木齐市、哈密市、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
今年6月初,贯穿乌鲁木齐市区的和平渠内,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再生水通过管道输出,源源不断流向下游,满足沿线绿化单位使用再生水绿化需求。图/乌鲁木齐晚报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将再生水的生产和使用作为提高城市水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一环,目前已陆续建成多家污水处理厂,再生水也开始广泛用于园林绿化和工业用水、水景观打造等。2022年乌鲁木齐再生水利用量达1.2亿立方米,再生水回用率达到41%,今年预计可达45%。
根据生态环境部等门编制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是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海)口、支流入干流处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设施,对处理达标后的排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在一定区域统筹用于生产、生态、生活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今年3月,生态环境部等4部门公布了2022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明确首批19个城市纳入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