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熟悉实验室设计防火规范
高校实验室构造设施复杂,建筑防火设计综合性较强。为保障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减少后期再改造的工作量,科研团队在施工方案设计阶段就应结合工作实际和工程规范,合理布局通风排风设施、水电气管网。实验室改造项目招标中应注重选用具备相关资质、掌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施工单位。
规范的防火设计是实验室本质安全的前提。装修改造完毕后,实验室所在建筑或楼层应通过消防单位或第三方消防机构的安全评估,评估合格后方可使用,消防评估记录应妥善保存。高校实验室所在建筑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这是实验室防火规范中最基本的防火技术措施之一,同时应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建筑物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等规定。
(二)合理配置实验室消防器材
合理配置与使用灭火器,是扑救、控制初期火灾的重要保证。学校公共区域配置的干粉灭火器、灭火毯、消防砂等均不足以应对实验室CDE三类火灾。高校实验室应针对CDE三类火灾和危险等级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如二氧化碳灭火器、7150灭火器等。灭火器的配置类型、规格、数量及其设置位置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此外,存放气体钢瓶的实验室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安装相应的气体传感器和报警系统,如储存惰性气体的房间应配备氧气报警器;存放或使用有机溶剂、油品等实验室,应配备能够防止液体化学品扩散的防流散材料,如托盘、吸油毡等。
配置上述消防器材后,实验室还需定期检查并保存记录,确保实验室内部消防器材完好可用、工况有效。
(三)严格实验室引火源防控措施
《消防法》明确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控制引火源是预防火灾的重要措施之一。实验室使用明火或燃烧反应实验,应参照一级动火管理规定,清理周围可燃物品,配备灭火设备后方可进行。此外,电器火花、阳光直射、静电、雷击等也会成为引火源,实验室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并进行防静电、防雷保护。
属于爆炸性气体环境或爆炸性粉尘环境的实验室,应配备相应的防静电措施,操作人员应避免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内外服装,不得使用明火和电炉;通风橱、照明、电气仪表等电器均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防爆设备;使用低闪点、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实验室应配备防爆电器,按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要求安装避雷设施。实验室应定期检查防静电设施与防爆设施工作状况并保存相关记录。
为了方便管理,一些气体钢瓶、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试剂包装上张贴二维码,通过手机扫描即可显示购买时间、化学品名称等信息。从防爆的角度来看,这种做法值得商榷。
(四)加强实验室物料的合规管理
实验室物料种类多、管理难度大,普遍具有危险性,其管理既要避免盗、抢、流失,又要防止抛、洒、滴、漏,任何不合规的操作都可能引发事故。实验人员应结合管理规范、实验条件,优化实验物料配置,方法如下:第一,通过实验设计,从源头上消除物料使用中的危险因素。例如,标记实验动物时,使用耳标、剪趾标记法替代使用有毒民用爆炸物苦味酸染色标记。第二,加强对物料的进场验收与质量控制,避免不合格物料的进场和使用。例如,在进校时由门卫对老旧气体钢瓶进行查验,二维码信息不全的、瓶身字体模糊的,禁止入校。第三,物料进场后,实验人员要根据物料安全技术说明书,对物料加以分类存放和管理,尤其要加强对物料存放禁忌、存放环境的管理,物料总量不得超过50KG。第四,按规定设置物料性能标识,过期物料应交由专业公司处置。实验室物料是火灾的载体,需要严格把控其全生命周期的合规管理。
(五)组织开展案例分析与情景模拟演练
海恩法则指出,再好的技术、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取代人的素质和责任心。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是约束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火灾的重要途径。对实验人员的安全培训应做到:第一,目标明确。通过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实验人员查找火灾隐患、扑灭初期火灾、组织应急疏散的意识与技能。第二,应用场景清晰。培训内容应结合具体场景,结合真实案例来学习关于气体泄漏、心肺复苏、液体倾倒、电气火灾、火场逃生等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第三,培训形式丰富多样。课堂讲授、现场教学与视频演示相结合更能增强培训效果。第四,保障必要课时。《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与演练”“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第五,拓展演练形式。应急心理素质是实验员应具备的职业素质之一。除灭火演练外,还可以进行实验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盗、抢、流失事件的应急演练,结合包扎自救等专业知识组织实验人员开展一些突发事件心理训练,保证在真实突发事件中做到临危不乱、处事有方。
(摘自2023年《平安校园》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