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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直播日照收集编辑:直播日照
直播日照11月3日讯 11月3日,市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新修订的《日照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有关情况。
新修订的《日照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共17条,重点对配套费征收范围和对象、计征标准及依据、缴纳节点、补缴情形等事项作了规定,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征收边界、调整了征收范围、精准统一细化征收标准、也规范了征收及减免的流程、范围。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 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石杰:根据征收区域和项目类型不同,分别制定征收标准,既兼顾到不同区县、不同设施配套的实际需求,又最大限度保持政府非税收入和减轻企业负担的平衡。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于建筑区划红线外的城市道路、桥梁、绿化、环卫、供排水、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与原《办法》中供热、供水、燃气等用于建筑区划红线内设施配套有较大改变。
发布会还围绕新《办法》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使用范围、相关部门保障措施等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记者:杨琨 庄仕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