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尤其欠银行的钱,如果到了还款日没还钱就算逾期了,不仅影响个人征信,还会产生高额的罚息和违约金。
可偏偏就有人欠钱不还,还一拖就是20年。
男子无视银行催款信息
2000年,丽江一男子李某为经营店铺,向银行贷款6万元,约定贷款期限为2000年1月至2007年1月,月利率为千分之4(折合年利率为4.8%),还款方式为每季度定额还本付息。同时,合同还约定,如果李某不能按时偿还贷款,则要承担逾期利息、复利。
起初,李某还能按时还本付息,累计归还本金3万余元。2003年开始,李某未能及时还款,收到银行邮寄的《催收通知书》也未予以重视,渐渐将还款事宜抛诸脑后。一段时间后,李某的座机变成了手机号,与当初预留在银行的号码已不一致。李某也搬到新家生活,再也没有收到过银行的邮件和电话。
利息累计已达本金三倍
2021年,李某突然收到人民法院的传票,一家资产公司起诉要求李某偿还贷款本金3万元,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已累计达11万余元。
李某至此才知晓,因为当年没有按时归还贷款,该笔贷款变成了银行的不良贷款,银行将债权转让给了资产公司。资产公司无法通过电话、邮寄的方式联系上李某,于是多次在省级报刊上登报催收债务。
案件诉讼到法院后,法院判决李某偿还全部本金及一直以来拖欠的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共计15万余元。
“三年诉讼时效” 并不一定是三年
在这里,需要先跟大家普及一个概念: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对于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那为何该案例中,近20年的借款还是要偿还?这里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认定的?
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黄蓉律师表示,其实,所谓的“三年诉讼时效”并不一定是三年,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四类中断事由发生时,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这四类事由分别是: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银行或资产公司只要通过打电话、寄件、上门催收、起诉等方式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主张权利的时间开始重新计算。本案中,银行邮寄《催收通知书》、资产公司在省级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发布《催收公告》,都是主张权利的方式,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逾期未偿还,利息如何计算?
为什么利息、逾期利息和复利都要持续计算?
黄蓉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债务人逾期归还贷款,原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计算方法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该约定有效。没有约定或者不明的,依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计算利息和复息。”本案中,李某逾期未偿还涉案借款本金及利息,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计算方法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继续履行。
作为债权人,最好主动去主张权利
有的债务人会抱有侥幸心理:多年前的借款,是不是超过三年就不用还钱了?银行打不通我的电话,是不是就不能向我催收了?
黄蓉律师提醒,还款本是义务,越是拖延,就会产生越多的利息和逾期罚息、复利,最好是尽快清偿,不要拖延和违约,不然会像李某一样,十几年的利息累计,已达本金的三倍之多。
作为债权人千万要注意,要想诉讼时效中断,最好主动去主张权利,可以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催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然诉讼时效一过,就有可能要败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