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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金10%!张店发布悬赏公告!

近日

张店区人民法院

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2023年第16期)

张店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柳晓与刘文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柳晓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文,身份证号码:370322****07200212

执行案号:(2022)鲁0303执恢795号

执行依据:(2019)鲁03民终454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568147元

悬赏金额:举报人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刘文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或申请人承诺的其他悬赏承诺)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33-2861522

特此公告

二0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来源:张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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