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新疆法制报收集编辑:新疆法制报
近日,布尔津县公安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马鹿。
6月4日,布尔津县公安局也格孜托别派出所民警接到也格孜托别村村民报警称发现受伤的鹿,无法行走,请求救助。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将鹿带回派出所,发现这只鹿的尾部、腹部受伤,立即安排专人对鹿悉心照料。
经初步认定,受伤的鹿疑似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马鹿,下一步将移交相关部门接受治疗,待其恢复体力可独立觅食后将其放归大自然。
“此次救助野生动物事件充分反映了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已经逐渐提高,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力度,广泛提高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也呼吁更多的人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共同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环境。”布尔津县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民警姜健说。
通讯员 赵晓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