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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发布收集编辑:四川发布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
近日
财政厅会同省残联、民政厅等省级部门
联合印发《四川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
适配补贴办法(试行)》
该办法于今年8月25日起正式实施
明确补贴对象
注重对困难群体优先保障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对象主要分为两类:
1.具有四川省户籍,并有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需求的低收入人口家庭(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基本生活严重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员)的持证残疾人;
2.符合四川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
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原则,优先保障困难残疾群体康复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此基础上适度扩大补贴对象范围。
明确补贴标准
坚持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
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基本、最迫切的基本型辅助器具需求,参照中残联《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指导目录》,结合实际、分类制定补贴目录,对于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品种范围、补贴标准、适用对象等内容进一步明确。
补贴目录中的补贴标准从40元—8000元不等,明确各地可结合本地财力状况、残疾人辅具配置需求等因素,制定本地补贴标准。
明确工作职责
完善辅助器具适配全流程
梳理完善辅助器具补贴申请、评估、审核、适配全流程;厘清各方职责,明确各级财政部门负责适配补贴资金的预算及监管。
探索开展通过电商平台实施辅助器具选配,持续推动线上服务,助力辅助器具选配更加方便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