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的优势和最宝贵的财富,乡村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乡村振兴的支撑点。今年以来,甘肃省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切实履行乡村生态振兴专班职责,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生活垃圾处理,不断提高化肥农药利用效率,推进农膜、尾菜、秸秆、畜禽粪污等资源化利用,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整治,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嘉峪关市全面落实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担当使命,组织召开乡村生态振兴工作专班专题会议,会同郊区工作办、市发展改革委等11家部门共同分析研判当前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形势,合理谋划2023年度乡村生态振兴重点工作任务,印发2023年度促进乡村生态振兴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建立联络员衔接、工作进展调度、部门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明确农村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全年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坚持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引领,制定印发《嘉峪关市2023年度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将文殊镇塔湾村和新城镇观蒲村纳入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并结合区域环境问题特点,将垃圾污水治理、厕所改造和村容村貌提升作为打造特色乡村风貌、强化农村人居环境的坚实保障。因2个行政村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镇政府严格按照“村点覆盖全面、群众受益广泛、设施运行常态、治污效果良好”的原则,结合改厕工作统一安排吸污车对生活污水进行逐一收集,部分农户经单户处理后就地消纳实现资源化利用。同时,按照“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清运模式,实现了垃圾收集有容器、清运有组织、处理无害化,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覆盖率均达到100%。目前文殊镇塔湾村和新城镇观蒲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已基本完成,正在开展验收工作。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工作合力,将乡村生态振兴和抓好“三农”工作有机结合。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为重点,深入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任务,大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87.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6%,农膜回收率达84.4%,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100%全覆盖,全市无受污染耕地。
根据生态环境部和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工作部署,在全面完成2022年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嘉峪关市积极争取到中央、省级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80万元,支持新城镇安远沟村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提升项目实施,确保在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修复、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同时,切实改善镇域基础设施现状和交通安全条件,全面提升村容村貌,为乡村旅游提供基础设施支持。目前项目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批复,正在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嘉峪关市以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为主线,从实现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的高度出发,严格落实乡村生态振兴工作专班职责,不断加大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协作、信息共享力度,依法依规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高度重视发生在农村地区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见效,切实实现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
来源:中国环境
作者:何柄枚 成健
责任编辑:张昭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