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湖北卫视《湖北新闻》栏目以《学思想 强党性 重实践 建新功 | 咸宁:订好“小合同” 防范大纠纷》为题,对咸安区创新打造的“合议共管”工作法进行了报道,探究乡村合同纠纷化解法治化模式。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近年来,咸宁市咸安区打造乡村合同纠纷化解法治化模式,形成“合议共管”工作法,让群众得实惠、集体增收益。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咸安区委政法委联合多部门,创新工作法,让“合议共管”模式全面推广。
咸安区向阳湖镇水资源丰富,不少村民通过向村组承包土地、水塘,发展水产养殖,但在签订承包合同中,因为不规范,导致出现“租金低于市场价”、租期超限等问题,损害了群众利益,矛盾纠纷也因此变多。如何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当地总结出了“合议共管”的工作方法。
向阳湖司法所所长陈娟表示:“在合同最开始,由群众代表、村民代表、当事人面对面议论,再由我们的部门单位进行专业审查,合同签订之后,对合同后部分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预防和化解农村合同纠纷。”
通过规范合同,全镇合同类矛盾纠纷直线下降,无一例合同纠纷诉讼案件,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群众解决问题,不能只有“成效”,还需要“长效”。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咸安区政法部门调研发现,其他几个乡镇也存在不少问题合同,比如高桥镇计划打造萝卜小镇、樱花节、油菜花节等品牌活动和名片,但土地承包合同的不规范,制约了当地文旅产业的发展。
据了解,在乡村,基本都订的是书面合同,但是合同签订的时间都是20年、30年、50年,时间较长、隐患较大。合同约定不合理,但却合法,这样的遗留问题,该如何处理?这引发了政法部门的思考。
咸安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方兆淼表示:“我们既要遵循法治的原则,同时要考虑到社会的稳定,我们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把调解作为优先选项,尽最大努力去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握手言和。”
眼下,咸安区还将向阳湖镇打造为示范点,反聘原司法所所长,成立工作室,以老带新培养人才,将“合议共管”模式更好地推广。
“我觉得我们不能满足于现状,要举一反三,不断地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真正地按照主题教育的中心思想来指导做好实践工作,建立新功。”咸安区向阳湖镇党委副书记程文增说道。
咸安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方兆淼表示:“把我们平台的作用发挥好,让老百姓反映矛盾、解决问题,只跑一地、只进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