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沂源法院执行局借助执行调解员的力量,合力执结一起持续时间长、化解难度大的共有物分割纠纷。
2017年10月,原告李某的丈夫王某在施工工地工作的过程中不幸身亡,因为工亡王某父母共获得补偿款合计102万元,赔偿款到位后王某父母将持有的资金先行给付李某40万元。考虑到王某女儿年幼,无劳动能力且有较多成长及教育支出,李某也无固定收入,李某几次与协商要求对该笔款项予以分割,但王某父母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多次沟通无果后,李某无奈诉至法院。法院本着互谅互让、和睦相处、相互扶持之原则,最终判决王某父母十日内支付原告20万元。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却一直未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案件承办人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在2020年7月1日付完11万元后就一直未再履行。沂源法院从未放弃,一直全力执行。出于各种原因双方亲情已经出现裂痕,若案件细节考虑不细致、处理方式不周全将直接造成亲情疏远甚至完全割裂。今年10月份,案件再次进入执行程序,在承办法官的指导下,执行调解员刘佳翠开始着手处理。拥有几十年办案经验的老检察官刘佳翠退休后被我院聘为执行调解员,她深知案情特殊,收到卷宗材料后,第一时间探究案情来龙去脉,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在充分掌握了解相关情况后,刘佳翠对该纠纷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梳理,理清调解思路并制定相应的调解方案,经过执行调解员持续一个月十几次走访和不断地法律讲解、道德教育、情感感化,并从夫妻关系、公婆媳关系、赡养关系、祖孙隔代关系等多方面详细周到的对双方进行疏导。终于,双方打开心结,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余款9万余元,至此,案件圆满落下帷幕。
2022年下半年以来,沂源法院执行局着眼于当前形势和任务,积极探索执行调解员参与执行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了一批错综复杂的难案,办成了一些久拖未决的积案。实践证明,执行调解员是执行法官的好帮手,是打破僵局的“救火队员”。执行调解员直接参与执行工作,一方面节约了法官的时间;一方面化解矛盾纠纷,促成被执行人履行。下一步,沂源法院将切实发挥执行调解员的独特作用,不断拓宽执行思路和创新举措,合力推动执行工作行稳致远。(供稿:孙志华)
沂源县融媒体中心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