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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洛阳日报收集编辑:洛阳日报
记者昨日从市商务局获悉,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发布《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明确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等五类经营者禁止、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办法》从6月20日起实施。
“我市各辖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经营者开展专题培训,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外卖企业等3类主体,每半年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塑料购物袋、快递塑料包装、一次性塑料餐具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办法》明确以下五类经营者禁止、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
●商品零售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并通过设置替代产品售卖装置,如提供购物筐、购物车租赁等方式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
●电子商务经营者要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推广电商快件原装直发,电子商务平台应制定鼓励平台内经营者减少快递包装和外卖环节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的规则。
●餐饮经营者提供打包或外卖服务时,应合理选用替代产品或合规的一次性塑料制品。
●住宿经营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塑料制品。
●展馆经营者应通过展览活动主办单位告知参展单位等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使用相关规定。
该负责人表示,塑料制品如果在使用环节处置不当,会造成“白色污染”,给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影响。下一步我市将在经营场所或网站醒目位置张贴、摆放或设置标语或标识,积极鼓励引导消费者使用替代产品,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
洛报融媒记者 贾臻 通讯员 梁小雨
来源:洛阳日报2023年5月29日 第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