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是凝结在中国人血脉中永恒的情结,也是同学们作文中常见的内容。
关于故乡,最常见的写作内容无非有三:(1)描写故乡美丽的乡村景色;(2)自己回乡后见到年迈的祖辈(或某个祖辈已经去世),回忆童年时与他(们)相处的美好;(3)回忆从前与小伙伴们欢乐游戏的场景。
这些内容本身都很好,问题是同类文章太多,写出来显“滥”,缺乏新意。所以我们在构思上要努力另辟蹊径,最好不要像下面【例文一】一样。
【例文一】
我的乐园
每年一放暑假,我便匆忙回到故乡。入眼之处便是连绵万顷、绿意盎然的菜地,村边溪流潺潺,绿树掩映着青瓦人家,这里,住着倚门而待的姥姥姥爷。村边那块菜地一直是我的乐园。
我是在这个小村庄长大的,郁郁葱葱的菜地是我最喜欢的乐园。夏天西红柿快要熟时,一串串挂在枝上,我和表弟潜藏在葱翠茂密之中,一遍遍地巡逻,比着找寻能吃的西红柿。一阵风刮过,叶片窸窸窣窣地晃动着,蔬菜地里发出了声响,杮苗顺风偏了偏身体,惬意极了。发现一个红了脸的,我如获至宝,那份温润圆滑在轻触之下,立刻在心底荡漾出甜蜜,来不及洗就进了肚子,在别的地方从未吃到过这么好吃的西红柿。松软的田垄上留下一串串我们的脚印,交错掩映的绿叶间荡漾起一串笑声。
田野一望无际,远处是一些树,近处是瓜地。田埂上,一些不知名的小草繁茂地生长着,里面还零零星星地夹着白的、蓝的、黄的野花。我们在田边跑啊跑,这场景真叫人爽快。阳光强烈地照着,园子里散发着瓜果香甜和泥土潮热的味道。西瓜快熟了,懒懒地躺在瓜蔓的怀抱中晒太阳。
姥爷带我挑瓜,一老一小在西瓜地里相伴走着,甚是美好。我总是想挑大的摘,姥爷告诉我,要挑最靠近根部的,那是专为我留的最好吃的瓜。在两对叶子上坐的瓜,虽然长不大,但因为结得早,熟得也就早,可以让我早几天就有瓜吃,一放暑假正好就能熟,而且比远处叶子坐的瓜更甜。姥爷看着蒂、脐、皮色,就能判断是否熟了。我跟着姥爷用手轻轻拍打,脆脆的或是有点发闷的声音很悦耳,亲手摘瓜的感觉是一种无与伦比的享受。姥爷总是在早上有露水时摘瓜,这时的瓜砸开即食,清爽备至。若是夕阳西下,爷孙俩的背影,定格在西瓜地前,格外幸福温暖。最喜姥姥做的“嘎嘣脆”。将西瓜皮最外面的硬绿皮刨掉后,切成一片一片,似浅绿色的多米诺骨牌站在砧板上。姥姥瞅准火候推入油锅中爆炒,倒入多种调味料,加水盖上烧煮,出锅时淋上几滴香油。西瓜皮在姥姥的巧手下,竟然变成了舌尖上的美味,而且我在别的地方从没吃到过。
那片绿油油的菜地,那“我要摘西瓜,我要吃西瓜”的孩童时代,那无忧无虑的嬉戏,那安静、本色,有着泥土香味的菜地,还有瓜田里的相伴,让我无比幸福快乐。
上文内容以一块菜地为线索,着重描写了乡间景色和与亲人相伴两组内容。这种材料安排除了前面所述的“滥”,还有一个不足,就是写两组内容相对而言更“散”,个性也不突出。
如何能改变这种常规的写法,写出新意?我给大家推荐两种思路。
第一种是选择更新颖的切入角度。回到故乡,一方面“变”与“不变”之间,我们应该有很多独特的感受(想起鲁迅先生的小说《故乡》);另一方面,故乡除了上述三种内容,必定还有其他值得我们关注的方方面面,若能真正仔细观察体味,找到新颖的切入点当不是难事。下面【例文二】以故乡的方言为线索组合材料,就是极佳的范例。
第二种是写“听闻”。我一直主张把“听闻”当作重要的素材来源。故乡的传闻趣事、“俗世奇人”,家人口吻中的故乡记忆,等等,把它们作为写作的材料,想一想都觉得必定厚重丰盈,富有情趣。下面【例文三】以家人的口吻叙述故乡往事,写作思路上可以给我们有益的启发。
(下周同一时间,请关注《故乡,最好不要这么写(下)》)
作者:宋晓民
来源:《语文报·中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