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云上酒泉收集编辑:云上酒泉
近期,金塔县人民法院通过与公安机关联动执行,对一批失踪的被执行人采取了临控措施,促使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在近日执结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王某某被判支付原告陈某劳务费2.44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未主动履行,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联系王某某,但王某某以在外地为由拒不到庭。随后金塔县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王某某报公安机关临控。3日后,王某某被带至法院。承办法官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当庭履行全部案款。
下一步,金塔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苏 博)
责任编辑:白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