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持证残疾人惠残政策清单来啦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级 242元/人/月;享受低保、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帮扶对象的二级206元/人/月、三四级152元/人/月。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181元/人/月,二级151元/人/月。
三、残疾人托养服务补助:我县持证且符合相关托养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一、二级)肢体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机构托养1000元、日间照料600元、居家服务300元标准补助。(以上资金只拨付到服务机构)
四、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在16-59岁就业年龄段的我县持证并符合基本参保要求的残疾人按照60元/人/年标准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五、残疾人就业创业:我县持证并符合相关申报验收条件的残疾人个体从业、残疾人庭院经济、残疾人网上创业项目按照每户3000元标准补助。(三年内不能重复享受,大学生就业项目优先考虑)
六、残疾人水电气暖补贴:享受低保、脱贫享受政策户、监测帮扶对象残疾人按照25元/户/月标准发放水电气暖补贴。
七、残疾大学生励志助学金:我县持证并符合有关资助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按照大专4000元、本科6000元、硕士8000元、博士10000元资助标准发放。助学金为一次性发放,同一残疾大学生接受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等多个阶段学历教育的,每提升一个学历级次增加2000元,最多不超过10000元。
八、残疾大学生学费报销项目:符合学费报销条件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在校的我县持证残疾人大学生,获得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书的残疾学生报销80%的学费。
九、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我县持证且有无障碍改造需求的困难重度(一、二级)残疾人,符合有关改造标准,具备改造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每年可申报家庭无障碍改造。
十、残疾人法律援助:具有广饶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各类残疾人。
十一、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我县持证且年龄在16-59周岁、符合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重度(一、二级)残疾人,由县人社部门按规定代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十二、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医保部门按规定予以全额补助。
十三、重度残疾人提前五年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我县持证且年龄在55-60周岁之间的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可享受提前五年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十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我县持证且未满十八周岁的残疾儿童或者持有符合规定的残疾诊断证明且未满七周岁的疑似残疾儿童符合相关康复救助条件,按照视力残疾补助金额上限0.6万元;其他类别年补助金额上限1.5万元进行康复补助。广饶户籍的残疾儿童享受3000元送训补贴。
十五、基本型辅助器具申领:低保人群、已脱贫享受政策户、0-17岁儿童、重度(一、二级)残疾人、18岁以上在校学生按残疾类别申请《全额目录》中辅助器具的给予全额补贴;其他持证残疾人按残疾类别申请辅具按照《差额目录》给予差额补贴;60岁以上持证残疾人申请腋杖、手杖、四脚拐等拐杖类器具,不受残疾类别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