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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时刻收集编辑:烟台时刻
4月30日晚22时20分左右,烟台交警一大队执勤人员在解放路某路口对一辆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酒精测试仪有反应,立即要求驾驶员熄火下车接受检查。经询问,驾驶员贾某自称当天晚上与五六个朋友在福莱西酒店喝的酒,自己觉得离家很近没事儿,便抱着侥幸心理上路,被交警查获。经酒精呼吸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5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且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并将其带至医院进行血液取样。
五月一日当天,烟台交警第五大队在辖区创新路路段设卡查处酒驾违法行为,下午3时许,驾驶员宋某驾车由北向南行驶至设卡点,在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时发现,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60mg/100ml ,属于酒后驾驶,驾驶员宋某表示,自己在家喝了一瓶啤酒,驾车载着家人准备去朋友家,没想到刚出家门被交警查获。
无独有偶,十分钟后,一辆面包车由北行驶至设卡点,民警依法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员孙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100ml ,属于酒后驾驶。孙某表示上午工作较累,中午便和工友李某在高新区某饭店喝了点啤酒,以此缓解疲劳,后考虑五一放假路上不会有交警查车便驾车赶回牟平,不料被逮个正着。
4月30日,龙囗大队黄山警务工作站民警在龙口市工业路路段开展整治行动。执勤民警在对一辆轻便正三轮摩托车司机进行酒精测试筛查时发现,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执勤民警立即对驾驶人赵某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驾驶人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员赵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
4月30日13时50分许,烟台交警三大队在青年南路与三和路交叉口开展五一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一位私家车驾驶人,经现场检测,该驾驶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该驾驶人称中午在家喝了一两白酒,因为需要送母亲到地里干活,觉得没什么问题,便抱着侥幸心理上路了,结果刚出门就被交警当场查获。
23时50分左右,烟台交警一大队执勤人员在大海阳路某路口查获一名酒司机。经询问,驾驶员董某自称当天晚上与单位同事在希尔顿酒店喝的酒,也是自己觉得离家很近没事儿,便抱着侥幸心理上路,被交警查获。经酒精呼吸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4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民警依法进行处罚,并进行了普法教育。
4月29日晚,海阳大队二中队在黄海大道组织开展酒驾统一行动,20时15分许,在对一辆尼桑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有饮酒嫌疑,经呼吸式检测仪检测驾驶员孙某政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2mg/100ml,经询问孙某政中午与工友一起吃饭后回家休息,晚上觉得没事了就开车出来吃饭,没想到遇到交警,经查询其2023年2月因酒后驾车被处罚,目前,孙某政因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饮酒后驾车被处罚款、吊销驾驶证并拘留的行政处罚。
4月30日21时21分,招远大队三中队民警在招远市夏甸镇留仙庄村西桥东口处查处一名违法驾驶员。驾驶员刘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经现场检测,刘某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民警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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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