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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山网收集编辑:天山网
李嘉妮
近日,湖北襄阳一男孩偷拿家里300元买零食,被妈妈发现后拎到派出所“自首”,随后民警带着男孩参观审讯室,配合家长对孩子进行了沉浸式教育。
该事件话题“男孩偷拿300元民警配合沉浸式教育”成微博热搜。其实,类似家长带孩子去派出所“自首”新闻还有不少。家长的初衷是为了教育孩子。然而,去派出所“自首”只强调了结果,家长更重视看到孩子承认错误,却忽视了孩子行为背后的原因。
不可否认比犯错误更重要的是勇于认识错误、及时改正。孩子应该从小养成正确的价值观,但孩子犯错请求民警帮忙教育不应成为首选。一是有可能因为一次“自首”对孩子产生心理阴影,让孩子认为自己就是小偷;二是“自首”是孩子向警察承认错误,家长用警察“吓唬”孩子,使其对警察产生畏惧感,当遇到危险时可能不敢寻求他们帮助。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儿童处于道德观念培育发展期,是非观尚不成熟,自我管理能力有限,面对喜欢的东西想据为己有,或面对诱惑难以自持时,家长可以身份互换、情景模拟,和孩子解释行为之所以错误的理由,引导其形成正确是非观。
新闻中民警还带着男孩参观审讯室并进行了一场沉浸式教育。近年来,法治教育进校园成常态,孩子们也有机会走出校园实地开展沉浸式法治体验活动。从事后解决转变为事前预防,法治体验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希望相关部门继续抓好走出去、请进来的普法教育工作,把这样生动活泼的法治课堂搬到校园中去,搬进社区、公园,让更多不同年龄段孩子受益。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国家的未来,当几岁的孩子不慎犯错别太着急去“自首”,家长理性处置、合理引导,让孩子从中受到教育、得到收获,树立正确价值观念才是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