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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民声收集编辑:江苏民声
近年来,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通过规范监督流程、丰富监督形式、强化监督效果,实现人民监督员“全覆盖、真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健全机制,规范监督流程。细化人民监督员参与活动实施细则,至少提前五日提请市检察院商请市司法局抽选人民监督员。监督过程中,通过“阅、听、评、决”四步骤,即阅览相关材料、了解基本情况、参与讨论、发表意见,深入参与监督活动。活动结束后,填写《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意见建议》并签名,并交由人民监督员工作机构进行备案留痕。
多方联动,丰富监督内容。加强内部协作配合,邀请人民监督员深度参与检察工作,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认罪认罚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宣告,组织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控告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增强释法说理效果;参与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研究、企业合规案件审查。通过上门听证、实地走访等形式,开展“沉浸式”监督。
强化反馈,提升监督效果。强化结果反馈机制,收到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后,流转给业务部门并督促处理。要求业务部门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作为作出决定的重要参考,及时将监督意见的采纳情况及处理结果告知人民监督员。对未采纳监督意见的,向检察长报告,并由承办人向人民监督员作出解释说明。发现承办人违反人民监督员工作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及时将线索移送检务督察部门处理,增强监督刚性。
(何明胜 季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