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玉门市民政局进一步加强民政资金的监督检查,既是实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根本要求,也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有效措施。为确保民政资金用到实处,玉门市民政局从五方面加强民政资金监管。
强意识,防违规。进一步完善救助资金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救助资金公示制度,做到资金发放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常态化引导财务人员强化内部控制、完善风险防控,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核报分离“两分离”原则,确保资金安全和财务人员自身安全。
强监督,规流程。按照“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推进资金从立项、审核、分配到使用、绩效等全程公开,确保各类资金的使用发挥最大效益。在资金使用流程上,凡专项资金、大额资金,全部填报“三重一大”事项单,逐级签字、并上会集体研究,压实民政资金使用责任。
强监督,促公开。督促乡镇(街道)定期公示各类救助资金政策、补助标准、享受人员名单等信息;对新申报审批的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孤儿、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对象按程序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享受对象符合条件、真实可靠。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社会监督,尽可能防止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各项民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强精准,保落实。强化资金使用精准度,对上级下达的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坚持以一卡通形式发放到民政救助对象的个人账户上。对于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等坚持按项目进度、工程质量,依照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跟踪检查、监管情况,给予分期拨付,规避了专项资金支出风险。
强监督,促行动。结合全省“三抓三促”行动,民政局以查阅台账和入户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的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资金发放是否到位,在资金管理、公开公示、服务对象领取等环节有无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全市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来源:民政局 李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