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龙泉村旧称“九泉子”,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南,背靠贺兰山,是一个集自然景观、田园风光、乡村民俗和历史文化于一体的塞北村落,先后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文明村、全国生态文化村、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国家3A级乡村旅游景区等七个国家级荣誉,被誉为“贺兰山下第一村”。
走进大武口区龙泉村,一条条蜿蜒纵横宽敞整洁的乡村道路延伸至村庄深处,朱门黛瓦、素雅干净的农家院落、乡村民宿错落有致地分布在道路两旁。
近年来,大武口区龙泉村在着力打造国家级旅游村庄的基础上,在大武口区禁毒办的指导下,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四禁并举”的工作方针,大力推进“无毒村”建设,全村4个村民小组355户1164人,无一人吸毒、制毒、贩毒、种毒,在大武口区12个行政村和51个社区中,龙泉村是唯一一个“无毒村”。
以党建为引领
——村干部化身“禁毒大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近日,在龙泉村,村党支部书记正在给村民们上禁毒主题课。
近年来,大武口区龙泉村在全力打造国家级旅游村庄的同时,在禁毒办的指导下,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厉行禁毒的工作方针,以党建为引领,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在创建工作中,充分发动村“两委”干部主观能动性,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村干部化身“禁毒大使”,积极参与到禁毒宣传、禁种踏查等禁毒工作中。
家风村规
——助力禁毒工作扎实开展
开窗见绿,推门进院,静听鸟语,起步闻香。在“无毒村”创建中,大武口区禁毒办结合龙泉村实际,建立了以村规民约为引领,全面开展与村规民约相结合的“无毒村”创建。联合村干部以及村民代表,将禁毒工作写入村规民约,以民风带家风,以家风促禁毒,推动乡村禁毒工作,防范减少农村毒害的发生,助力“无毒村”建设。
村规民约规定,家中有吸毒、制(种)毒、贩毒违法行为的,不得享受村集体任何福利;家中有人员涉毒,家人不得隐瞒和袒护;村民举报涉毒人员,经查验属实予以奖励;有吸毒史人员,外出务工必须接受行前禁毒警示教育,签订禁毒责任状;租赁房屋给外地人员,必须于当日内到村委会登记,并签订禁毒承诺书等。将禁毒工作纳入村规民约,不仅增加了乡村涉毒人员的违法成本,还增强了村民的禁毒意识,为“无毒乡村”的创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形式多样
——禁毒宣传无处不在
“我们村在全力打造国家级旅游村庄的同时,始终不忘抓好禁毒工作,无论是在召开群众大会、党员会,或是在村民代表会、培训会等各种会议上,都会经常性地开展禁毒宣传......”龙泉村村委会负责人介绍。
近年来,大武口区禁毒办紧紧抓住龙泉村国家级旅游景点和游客多的这一实际情况,常态化组织禁毒专干、禁毒志愿者等深入到村民家中、田间地头和各个旅游景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通过村里举办的农民丰收节活动、“五一”“十一”特色文化旅游美食节等活动,将传统文化活动与禁毒元素有机融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成宣传视频,引导全民参与禁毒,大力提升群众对禁毒知识的知晓率。
同时,积极发动村民组长、基层党员不定时开展全方位进行摸排,对外出务工及返乡人员作好动态管理,特别是对辖区25周岁以下的闲散青少年,定时走访宣传,以预防新型毒品为重点,增强青少年识毒、拒毒、防毒意识。通过文化广场显示屏、警务助理群、外出务工群等载体转发相关禁毒知识,切实提升宣传效果。
缔结承诺
——持续巩固“无毒”成果
“每一户村民都要签署禁毒承诺书,一旦发现种植少量毒品,立即责令自行铲除,拒不铲除的上报派出所依法处置且3年内不得参与建档立卡户评选,出现大面积种植和参与制毒的,实施一票否决,不能参与任何集体活动。”龙泉村村民董老汉表示,他们希望这项政策严格执行,持续巩固“无毒”成果。
为防止制毒、吸毒事件发生,防止毒品流入,大武口区禁毒办坚持每周组织社区民警、禁毒专干和村民联防队加强对村里山林、私人承包地、出租屋、农家乐等易涉毒场所的巡逻管控,与负责人签订禁毒承诺书,大力宣传举报有奖的政策,发动群众举报涉毒线索,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自2019年以来,龙泉村实现了将旅游文化与农村禁毒工作有机结合。全村无一例吸毒、制毒、贩毒、种毒案例发生,未发生吸毒人员新滋生现象,未出现脱管失控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