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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消防收集编辑:江西消防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进入旺季
近日,南昌安义县
查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收缴各类烟花175箱
安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分别联合长均、石鼻派出所
对长均乡京庄村、石鼻镇向坊村
进行检查
发现熊某根、胡某
所经营的店铺、超市
在未取得
烟花爆竹销售储存有关资质的情况下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了生产、经营、存储、运输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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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应急管理部、南昌晚报
●编辑:颜毅柔
●审核:胡明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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