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身边群众面临人身或财产危险时,争分夺秒进行救援,是杨潮的第一反应。无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乌鲁木齐支队服役期间,还是退役后回到家乡肃州区从事任何工作,救人于危难,是他不变的选择。
杨潮2011年12月入伍,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乌鲁木齐支队服役,杨潮在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成绩突出。2016年1月,他被记个人三等功。
2019年年底,服役期满,杨潮回到家乡肃州区银达镇。2021年4月21日13时,杨潮所在的肃州区银达镇六分村6组一户居民家后院起火。刚和妻儿吃完午饭的杨潮赶到现场,拨打119火警电话后,迅速组织群众展开扑救。在观察起火房屋周边情况后,杨潮果断向起火点靠拢。
“起火房屋为砖木质结构,后院又堆放大量柴草、木料等,由于火势过于猛烈,无法及时扑灭,连带周边9户房屋起火。不远处有高压电线,一旦引燃,后果不堪设想。”杨潮说。
大火借着风势快速蔓延,危急时刻,杨潮发现起火院落附近一户人家无人居住,他迅速冲到一处破旧院墙下,奋力将院墙推到,将火头覆盖,又用院墙的砖块、土方对火源掩埋灭火。之后,他找来自来水管,迅速连接水源,向起火点给水,有效控制了火势蔓延。消防员赶到后,和群众齐心合力将火彻底扑灭。
杨潮救火时,他的父亲杨永兵也在现场和附近群众一起灭火,想起当时救火的情景,杨永兵心里还是有些后怕。
“当时火很大,杨潮的头发都烧焦了,衣物也在冒烟,但他还是钻进火场里,去找起火点。事后,我和他妈妈都抱怨他不顾个人危险去灭火,他说‘我以前是消防兵,遇到火灾不灭火,这违背了我当初的誓言。’后来,再遇到这样的事,他还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冲在前面。”杨永兵说。
杨潮退役后,无论在生活还是工作中,都以退役军人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他始终将入伍时“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记在心间。
2021年9月21日17时左右,杨潮驾车途经肃州区银达镇茂西沟水库,看见一名女子神情异样,正向水库中央慢慢走去,水快要淹没其颈部,见此情景,杨潮立即将车靠边快速奔向水库,纵身跳入水库游向该轻生女子,不顾其挣扎,奋力将其拉向岸边。110出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和杨潮一起将该女子救上岸。
危难时刻显身手,这是退役军人杨潮的初心和选择。他见义勇为的事迹展示在酒泉市见义勇为主题公园。2022年2月,他被肃州区政府评为“肃州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2023年2月,他被市委宣传部授予2022年度“酒泉好人”荣誉称号。
2022年6月,杨潮通过市公安局肃州分局的选拔,成为肃州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的一名辅警。穿上警服,他再次踏上“为人民服务”的道路。前路漫漫,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传递着见义勇为的社会正能量。(酒泉融媒记者 王明玲)
责任编辑:李雪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