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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庄浪融媒收集编辑:庄浪融媒
8月6日,庄浪县公安局森警大队接群众报称,其经营的门市部内闯入一只“小鹿”,左耳部稍有受伤,现已送到韩店镇“马麝养殖基地”收养,请求救助。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辨认,该动物为黄麂,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民警对其身体进行检查,发现并无其它受伤,具备放生条件,随即带到野外在适合其生存的环境成功放生。
近年来,在庄浪县公安局森警大队和其它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辖区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有了显著提升,每当群众发现野生动物时,总是有意识的屡行个人保护责任,并第一时间联系警方和林业部门,形成了警民携手、共同救助、保护野生动物,合力构建美丽生态的良好局面!
据了解,黄麂俗称麂子。哺乳纲,偶蹄目,鹿科。成体体重不超过35公斤,体长75~115厘米。腿细而有力,善于跳跃,皮很软可以制革。通称“麂子”,因其天性胆小,有点风吹草动就反应过激,南方沿海一带也称“黄猄”。属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来源:庄浪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