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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宾交警收集编辑:宜宾交警
为进一步加强两轮车交通安全管理
规范两轮车通行秩序
预防和减少
涉及两轮车的交通事故
连日来
宜宾交警持续开展两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全力遏制两轮车
不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
等交通违法行为
【违法曝光】
车牌号码:川JA****6
被处罚人:林某秋
违法时间:2023年4月7日12时许
违法地点:筠连县白鹤村道2公里100米
违法行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
处罚结果:罚款5元
车牌号码:川AH****5
被处罚人:吴某
违法时间:2023年4月6日15时35分许
违法地点:筠连县筠州路
违法行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车牌号码:川Q5***4
被处罚人:袁某伍
违法时间:2023年4月7日15时38分许
违法地点:翠屏区两路桥中坝桥路口
违法行为: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30元
车牌号码:川Q8***8
被处罚人:孙某哲
违法时间:2023年4月7日10时43分许
违法地点:翠屏区街心花园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车牌号码:川QB***J
被处罚人:李某池
违法时间:2023年4月7日11时39分许
违法地点:翠屏区前进路笋子厂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车牌号码:川09***6
被处罚人:刘某情
违法时间:2023年4月7日15时15分许
违法地点:翠屏区街心花园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50元
编辑:方世惠
校对:李杰
初审:罗炜
审核发布: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