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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城阳融媒收集编辑:城阳融媒
城阳融媒讯|为了加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建设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要求,扩展审计范围,由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转变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区印发了《青岛市城阳区公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办法》包括总则、审计计划、审计内容、审计计划及实施、审计结果运用和法律责任等,共七章三十一条。
《办法》规定,对投资来源为区、街两级或主要是区、街两级的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及上级审计机关依法将其审计管辖范围内授权区审计机关审计的公共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公共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项目概(预)算编制、调整、执行情况等,区审计机关还应关注项目决策是否科学合规,有无因决策失误和重复建设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
通讯员: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