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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柳城法院太平法庭受理了一起爷爷起诉孙子的母亲索要“带孙费”的案件。
刘某与莫大(文中名字均为化名)原系夫妻关系,两人于2014年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儿子莫小随莫大共同生活,刘某定期支付莫小的抚养费。因莫大在2018年因病去世,莫小便随爷爷莫老共同生活并由莫老实际照顾。2023年5月10日,莫老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支付2018年至今的“带孙费”两万余元。
承办法官深知该案“法理”与“情理”交织,不能简单一判了之。在驻村工作队员的帮助下经多方走访了解,得知刘某在与莫大离婚后前往外地务工,已另组成家庭,并且因工作和照顾新家庭的原因,刘某已多年未能与儿子莫小相聚。如今因抚养费问题被诉至法院,刘某挂念儿子的同时,又表达了愧疚之情。
抓住刘某思念儿子的愧疚心理,谢淇丞副庭长联合莫小所在村屯驻村工作队员,努力协调双方学习和工作时间安排,组织双方到现场进行了调解。从“法理”、“情理”以及孩子成长等多个角度,向刘某释明其中的法律关系以及莫老带孙的不易,埋下母子相见的伏笔。
调解当天,多年未见的母子紧紧相拥,喜极而泣。法官和驻村工作队员在安抚好当事人情绪后,以拉家常的方式,聊起了家长里短,双方表达了多年来照顾小孩或生活的不易和辛酸。莫老在了解到刘某这些年的难处后,主动提出“带孙费”降至5000元,刘某也非常感谢莫老这些年来的付出,当场付清了该笔费用。该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