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双鸭山发布收集编辑:双鸭山发布
《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已于2023年5月1日实施,为全面落实《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加强电动车管理,引导安全文明出行,5月12日,红兴隆分局双鸭山交警中队开展电动车上牌宣传活动。
活动中,中队民辅警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页等方式讲解电动车具体上牌流程、相关政策和黑龙江交警微信公众号电动车信息录入注意事项,解读当前针对电动车上牌工作实行的便民政策,强调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扩大电动车上牌政策的覆盖面。同时,结合“一盔一带”和近年来电动车引发的典型事故案例,详细讲解电动车交通违法所带来的严重危害,让群众更深入了解电动车安全出行注意事项,呼吁广大电动车驾驶员要自觉规范交通行为,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共同维护交通安全秩序。
此次宣传活动,中队出动警力6人,警车2台,中队悬挂横幅1幅,发放《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宣传单200份。通过此次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了办理牌照时间及有关事项,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为持续做好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王岩 记者 王鑫
编辑 关英
审核 张敏
监制 王春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