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流新闻讯(记者武永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近日公布的《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对保送生录取、单独特殊类招生录取、定向生录取、预科生录取等有明确要求。
●预科生录取
1.本科一批预科生招生录取安排在I段、本科二批安排在K段进行。
2.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最低分不得低于相应批次高校最终模拟投档分数线(控制线)下80分。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投档线参照普通类计划同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控制线),院校最终模拟投档分数线高于批次控制分数线的院校,按最终模拟投档线下80分内投档;未完成计划的院校,按批次控制分数线线下80分内投档。征集志愿后,仍按第一次最终模拟投档线(批次控制分数线)下80分内投档。
3.边防子女预科班。报考边防子女预科班的考生安排I段和K段录取。重庆大学、湖南大学安排I段录取,报考的考生须资格审核通过,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甘肃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长春工程学院、西安邮电大学、西华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烟台大学安排在K段录取,报考的考生须资格审核通过,且高考成绩须达到甘肃省本科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60分。
●定向生录取
定向生录取降分幅度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如招生院校在调档分数线(控制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征集志愿后仍不能完成计划时,可将定向计划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援藏定向按照教育部规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甘肃省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线(控制线)下40分。
天津市援助甘南藏族自治州医学定向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录取。
●保送生录取
已被录取的保送生,其录取信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将有关数据上报教育部备案注册。此类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且不得填报志愿。
●单独特殊类招生
部分高校单独招收的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空军招飞、民航招飞、外国语言文学(非英语)单独招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职教师资、残障生、华侨、港澳及台湾省籍学生等单独招生按教育部、有关部委及甘肃省的规定执行。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录取。这类考生不得再填报普通高考志愿参加录取,如因考生填报志愿,造成重复录取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民语类及对等培养录取
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考生招生的“八协”对等培养计划列在院校相应批次的普通类及民族班段,计划单列,按平行志愿模式投档,执行相应批次的录取控制线。民语类及对民族成份和授课语言有要求的“八协”对等培养计划列在相应批次的其他类段,按“1+1”顺序志愿投档。
●民族院校、民族班录取
1.甘肃省高校招生民族院校、民族班实行分列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及分数从高到低投档。
2.部属及外省省属民族院校、民族班按照甘肃省普通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省属民族院校、民族班招收聚居少数民族考生计划按照甘肃省民族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省属民族院校的不区分民族成份、散居少数民族和长期居住在民族地区的汉族计划,执行甘肃省普通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3.院校招收民族班对投档线有要求的,可根据院校要求参照最终模拟投档线设定院校相应类别的投档线。
4.省属普通院校民族班聚居少数及散居少数民族招生计划和省属民族院校聚居少数、散居少数、长期居住在民族地区的汉族以及不区分民族成份等招生计划均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征集志愿也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下40分以内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