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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掌上怀化收集编辑:掌上怀化
怀化日报全媒体讯 6月26日下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高庙遗址保护利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此,高庙遗址保护利用步入法治化轨道,我市以高庙遗址为核心建设怀化旅游“金三角”文旅融合示范区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决定》强调,加强高庙遗址保护利用,是擦亮怀化“一粒种子改变世界”“世界杂交水稻发源地”金字招牌、倾力打造湖南农耕文化名片、加快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的有力举措。全市上下应当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凝心聚力推进高庙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使之成为提升怀化生态文化旅游品质的新的重要引擎。
《决定》指出,要坚持文物本体保护与周边环境保护相结合,确保高庙遗址及其周边环境历史风貌统一协调。坚持整体保护与分类施策相结合,将高庙遗址文物保护利用项目纳入总体规划、分步组织实施。坚持依法保护与有效利用相结合,防止自然和人为因素造成破坏,注重探索创新文物利用方法手段,让文物活起来。
《决定》指出,《高庙遗址保护规划》经国家文物局、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是实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根本遵循,要充分发挥高庙遗址保护规划引领作用,打造以高庙文化、农耕文化为核心的沅江文化带。市人民政府要督促洪江市人民政府加快编制《高庙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规划》《高庙遗址考古工作计划》《高庙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可研报告》等。
《决定》要求,要加快推进高庙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切实做好高庙遗址保护工作,持续深化高庙遗址考古研究,高水平做好高庙遗址展示工作,统筹做好高庙文化宣传,让高庙文化尽快“走出去”。强化人大、司法、社会监督,司法机关要依法重点打击盗掘、盗窃、倒卖、损毁、走私等文物犯罪行为。(全媒体记者 李江 通讯员 吴俞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