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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晚报收集编辑:山西晚报
6月14日,太原市尖草坪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张志刚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王秀梅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刘慧芳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孙晓莉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刘旻同志的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张立斌同志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6月14日,太原市尖草坪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张志刚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王秀梅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刘慧芳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孙晓莉同志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刘旻同志的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张立斌同志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