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佛山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正开展冬季公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全天候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相信每个驾驶人都知道,“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有的司机却自以为是,明知不能喝酒,便改喝鸡尾酒“饮料”。遇到交警查处时,还一直声称自己没有喝酒,喝的只是“饮料”!
近日,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警部门开展夜查酒驾行动,在对一名小车司机进行现场呼气酒精测试时,检测结果为5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看到检测结果,司机黎某却是一脸不解,一再表示自己并没有喝酒。“我喝的不是酒,是饮料!”在民警的询问下,黎某表示当晚参加聚会,当其他朋友喝酒时,自己仅喝了一款鸡尾酒饮料,聚会结束后就驾车上路。
最终,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提醒:鸡尾酒特殊的口感,可能使人产生误解,以为只是单纯的饮料,殊不知部分鸡尾酒的酒精含量也不小,驾驶员如饮用酒精类饮品,切勿开车上路!
还有一名男子,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他竟三次醉驾!次次侥幸,回回被抓!还在“失驾”+“醉驾”状态下开车上路。事发当晚,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交警部门在大塘镇锦塘路执勤卡点开展夜查行动期间,发现一辆粤E号牌小汽车躲躲闪闪,形迹可疑,于是立即上前控制该车辆。
交警发现驾驶人吴某一身酒气,对其进行现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竟高达216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
“我家就住在附近,我只喝了一点啤酒,我现在挺清醒的。”面对交警的盘问,吴某没有正面回答,一直在狡辩。
交警立刻对吴某的身份进行核查,结果让人意外。原来,早在2019年11月13日,吴某便因醉驾被交警部门依法吊销驾照,但其不知悔改,2021年在“失驾”状态下再次醉驾,被交警再次查处。
如今两年过去,吴某仍想抱着侥幸心理,在“失驾”+“醉驾”状态下开车上路,又双叒被交警当场查获。
经抽血检验,确认吴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
目前,因吴某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汽车驶,被公安机关处罚款1500元,对其醉酒驾车的行为以危险驾驶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提醒:驾车必须持有效证件,“失驾”是“流动的安全隐患”,若已“失驾”,切勿触碰方向盘,更不要酒驾醉驾!
莫侥幸,侥幸必被查!对于“失驾”、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交警将持续严查严打,保持高压不放松!
审核 | 杨剑锋、黄昕佩、罗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