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市印发《贯彻落实<关于让文物活起来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廊坊市关于贯彻落实<“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的具体措施》,对“十四五”期间全市非遗和文物保护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工作要求。
市文广旅局组织开展市级评审推荐工作,本次我市共推荐8名传承人申报,其中7名顺利通过省级评审,省级入选率位居全省第一。市文广旅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革命文物资源进行排查、核定,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公布了廊坊市革命文物名录(第一批)共计22处。开展全市名碑名刻文物资源调查工作,共搜集整理了不可移动碑刻石刻文物资源54处、可移动碑刻石刻文物资源108件(套),其中,我市一级文物隆福寺长明灯楼获省级推荐。
此外,我市还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建设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数据管理系统工作要求,开展了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基础信息填报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状况。
(记者 张泰源 编辑 张宏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