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记者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获悉,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聚焦生态资源,以最严密法治保护生物多样性,聚力当好生态检察卫士,取得了积极的法律监督成效。
自 2020年以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共办理涉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审查逮捕案件25件38人,审查起诉案件273件366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1件2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8份,向公安机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9份、《检察意见书》35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7件36人,支持环保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共受理涉野生动植物资源行政公益诉讼线索3件,立案3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份。
三年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围绕秦岭古树名木保护、秦岭核心保护区非法穿越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突出问题及时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在办理野生动植物案件中,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林业、水产、公安环食药支队等单位的协作配合,通过开展座谈交流、同堂培训等方式统一司法理念,破解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司法难题。
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坚持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并重,按照“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积极引导涉案当事人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通过采取原地修复、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劳务代偿等方式,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近年来在长江、黄河流域增殖放流30余万尾鱼苗,开展补植复绿5万余株;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办理全省首例碳汇案件,实现了全省检察机关碳汇司法的零突破;在办案中主动加强与法院、地方检察机关、行政机关以及动植物保护单位的衔接合作,凝聚工作合力,目前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已经与相关单位建立“秦岭珍稀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基地”“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与研究基地”“生态司法碳汇教育实践基地”等多个生态保护共建基地,标志着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践行恢复性司法实践进入了新的阶段,迎来了新的机遇。(记者 杨扬夏子 通讯员 张卫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