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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司法厅收集编辑:安徽省司法厅
近年来,来安县司法局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多措并举为乡村振兴提供制度保障、法治保障和基础保障。
加强建章立制,为乡村振兴提供制度保障。狠抓建章立制,将基层乡村治理列入来安县“八五”普法规划、来安县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中,督促各乡镇(村组)加强乡镇、村级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健全乡村治理工作机制,使乡风文明有了具体实践载体。
加强普法宣传,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以“法律七进”为载体,不断创新基层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利用宪法宣传周、综治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涵盖婚姻家庭、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同时按照群众需要什么,就提供什么的普法思路,细化普法内容及措施,将普法由“套餐式”向“点餐式”转变,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全县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加强队伍建设,为乡村提供基础保障。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重点培育一批以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严格按照“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要求,规范“法律明白人”的选拔、培养和管理,不断充实“法律明白人”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