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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公路安全通行环境,解决路域环境突出问题,5月15---17日,城固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联动汉中市公路局城固公路段、市执法支队、沙河营镇人民政府,在108国道城固-沙河营段开展路域交通安全环境整治。
执法人员在108国道建安村段现场检查发现有村民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卖木材、瓦片等,严重影响了公路安全通行,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劝导,对村民进行积极有效的宣传教育,告知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及《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打场晒粮、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主动配合,消除影响,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市支队执法人员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两轻一免” 清单 ,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当即表示今后会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认真学法、严格守法,保证不会再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进行摆摊设点。
在此次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通过 “柔性执法” 达到了执法目的,营造了良好的执法氛围。下一步,城固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将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务求实效”继续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方位推行柔性执法,让行政执法更有温度,全力营造“畅、洁、安、美”的公路通行环境。(城固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毛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