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执法行为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酒泉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启动部署会议上了解到,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结合“三抓三促”行动,酒泉市于3月25日起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围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寻租”等6个方面,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及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出现的其他新情况新问题。
专项整治将于10月底结束,分为安排部署、自查自纠、督查整改、总结提升4个阶段。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酒泉市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成立6个专责工作组,结合酒泉市实际和正在开展的“三抓三促”行动,制定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全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要求,要把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整治执法顽瘴痼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实际行动,坚持标本兼治、强基固本,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坚持见人见事、开门整治。通过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努力实现执法理念方式明显优化、执法能力水平明显加强、队伍纪律作风明显改进、执法环境明显净化、制约监督体系明显规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六个明显”工作目标。(酒泉融媒记者马学全)
责任编辑:李雪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