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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新出台的《济宁市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覆盖博士后设站、招收、服务、管理、资助、评估等各个环节。相比原管理办法,在规范管理服务、提高培养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加大资助力度、优化资金发放方式等方面进行修订完善。
对新获批的博士后工作站、基地,市级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含税)、30万元(含税)的建站研发补助,并给予科研经费补助、科研项目配套资助、科研成果奖励、人才补贴等。
济宁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任宪民:“坚持‘聚集培养高层次人才、推动科技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思路,通过科学制定规划、加强载体建设、创新管理模式等措施,不断加强博士后工作管理和服务,博士后事业取得了长足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