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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法制报收集编辑:山东法制报
为进一步树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意识,加强案件质量管控,6月15日,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第三检察部联合开展2023年第二季度案件质量集中评查活动。
本次评查抽取了2023年以来全市经济犯罪检察条线办结的4件重点案件,抽调滕州市检察院、市中区检察院检察官,采取自查、集中评查、异地互查方式进行。评查活动严格参照《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案件质量评查要点指引(试行)》进行,着重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释法说理、办案效果、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评定。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逐案填写《个案质量评查表》和撰写质量评查报告,逐案反馈问题,提出评查意见和整改要求。
案件质量是检察业务工作的生命线,案件质量评查是保障案件质量的有效路径。通过开展此次评查活动,参评人员在评查中互学互鉴,围绕评查发现的问题,找原因、定措施、抓整改,进一步增强了质效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实现了“评查一案、提升类案”的良好效果。
来源:枣庄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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