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加强法庭建设,准确把握功能定位,推进“法治、自治、德治”共同发力,将司法服务有机嵌入辖区综合治理体系,积极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聚力强化司法审判,树牢“法治”权威。合理设置法庭布局。设立城区法庭3家、城乡结合法庭2家,乡村法庭10家,并设立巡回审判点27个,基本形成全覆盖、全天候、全方位纠纷化解格局。加快创新审判模式。设立家事、劳动争议等专业化人民法庭,有效发挥集中、高效、专业的审判优势;依法开展诉讼保全,督促生效裁判按时履行,探索人民法庭直接执行机制,助推执行质效新提升。优化法庭诉讼服务。加强诉讼服务窗口(大厅)建设,完善“家门口”“一窗通办”服务模式,建立集约化管理诉讼服务站24个,设立法官联络点43个;强化“智慧法庭”建设,建成科技法庭35个。
加强矛盾源头化解,提升“自治”效能。持续深化“庭所共建”,对发现的苗头性纠纷,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等协同联动,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及时发送司法建议,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供决策参考,以“小切口”参与社会治理“大文章”。大力开展诉前调解,选聘基层干部、老党员、老教师等乡贤担任调解员,打造百姓家门口的解纷平台。设立驻法庭“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发挥代表履职、接受监督、汇聚民意、协同解纷四大职能作用,推动工作室实质化运行。
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加强“德治”教化。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充分发挥“茶场法庭”“草莓园法庭”等特色巡回审判点作用,与群众“面对面”、与民意“零距离”,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感受法治力量。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为行善者撑腰,让失德者失利,引领社会向善向好发展,从根本上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始终站牢普法讲台。用群众身边的例子,将生硬、繁杂的法律规定转化成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开展“精准滴灌”和“靶向施治”式普法,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吴贝)
责任编辑:沈沁
审核:张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