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王家利 邓思颖
近日,武汉市汉南法院裁定批准辖区内首例新三板企业破产重整计划,同意债转股的债权人可以债转股的形式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这标志着汉南法院首例“新三板”企业破产重整成功审结。
经营不善,昔日强企逐渐走向破产边缘
A公司作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新三板企业),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多项资质,在行业内处于前列。企业最辉煌时一度跻身行业前列,多次获得表彰。自2020年起,因投资项目范围广且规模过大,加之经济下行压力增加、融资政策趋紧及新冠疫情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曾经盛极一时A公司资金链出现严重问题,所投资的项目建设进度受阻,公司经营状况迅速恶化,陷入多起诉讼执行纠纷。截至2022年,A公司涉诉案件逾20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确定的债务就高达1000余万元,公司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商铺等固定资产多处于抵押状态,项目无法推进,公司走向破产边缘。
A公司的某市委、市政府重点招商引资在建项目,项目总规划用地1000亩,总建筑面积642,881平方米,前期项目已完成,受限于资金问题目前也停滞不前。
因A公司众多债务无法清偿,2022年5月,债权人B公司以A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是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汉南法院申请破产重整。经详尽调查与充分评估,2022年6月17日,汉南法院裁定受理该公司破产重整案。
能动司法,扶大厦之将倾
为稳步推进破产重整程序,汉南法院发布了关于A公司破产重整的案件受理及债权申报公告。汉南法院依托正在推进的优化破产查询及处置机制改革项目,引导管理人使用破产财产查询系统,对A公司证券、车辆、税务、民政、工商总局、保险、不动产、网络资金和银行财产信息等资产情况进行清查。2023年2月15日,在汉南法院主持下,管理人、债权人等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会上,法院与管理人详细介绍了A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并提出A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调整该公司出资人权益,让渡其出资人权益,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出资人将自身享有的股权进行让渡,对该公司现有资产变价清偿后仍未完全清偿完毕的债进行债转股。计划初提,不意外引起债权人争论。部分债权人对公司财产状况持怀疑态度,担心其未能按照计划完成重整;还有一部分债权人只想迅速清偿债权。面对众多意见,法院和管理人从多重角度进一步向债权人释明,阐述了A公司具备公众融资优势以及在行业内具有较为丰富的资源和项目,如就此转入破产清算,A公司本身具有行业内资源和新三板企业品牌优势将荡然无存,并且直接影响债权人能够获得清偿比例,导致部分债权可能不能足额清偿。而A公司目前在建的尚有盈利可能的项目也将走向结束,企业经营停滞,更加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只能是“两败俱伤”。
经过多轮磋商,在法院能动司法和管理人努力下,债权人对A公司的重振计划草案分组表决。除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不同意外,其余表决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2023年3月27日,法院裁定批准A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重整程序。至此,A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结案。
案后随访,为重整计划推进保驾护航
破产重整结案后,为保障重整计划顺利推进,汉南法院领导及承办人多次回访该公司在建工程项目,了解重整方案执行情况,确保债权人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在走访A公司某市委、市政府重点招商引资在建项目时,了解到A公司已与多家央企、国企达成合作协议,拟将对该项目进行资金支持,企业正对一些法律问题犯难。汉南法院立即延伸诉讼服务,为企业再次提供司法咨询,对相关法律问题提出建议,增强企业对重整方案执行的信心。目前,该公司发展态势良好。
本案系汉南法院办理的首例破产重整案。在案件受理前、办理过程中及结案后,汉南法院始终坚持对企业进行经济影响评估,深入挖掘企业重整优势因素,充分对比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对各方当事人权益的影响,找准当事人双方利益平衡点,不断优化破产财产查询及处置机制,提高办案效率,高效推进破产重整法律程序,在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成在建项目顺利复工,为企业恢复正常经营争取了发展时间与空间,实现“双赢”,用法治温度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