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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文明新十二条》发布

为更好地适应清远文明城市创建新形势、新发展,近日,清远市文明办对2017年发布的《清远文明十二条》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清远文明新十二条》。

 

《清远文明新十二条》具体有这些内容:

1.不说脏话。

2.不随地吐痰,打喷嚏遮掩口鼻。

3.不乱扔垃圾,不向车窗外抛物。

4.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车辆主动礼让行人。 

5.车辆不乱停乱放。

6.不乱贴乱画、不乱堆乱放。

7.遛狗要牵绳,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8.不剩菜不剩饭。 

9.自觉排队不插队。 

10.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11.不在公共座椅上躺卧。 

12.不折损花草,不弄脏损坏公共设施。

同时,市文明办还发布了《致清远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文明在心里”、“文明在口中”、“文明在手上”、“文明在脚下”、“文明我支持”倡议。

来源:清远广播电视台
记者:莫静
责任编辑:清远广播电视台融媒运营中心 冯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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